刊名:济南职业学院学报
主办:济南职业学院
主管:山东省教育厅
ISSN:1673-4270
CN:37-1434/Z
影响因子:0.35743
被引频次:9616
期刊分类:职业教育
第十五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,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,特别是报考3+2对口贯通培养、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。
第十条 济南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,严格实施招生“阳光工程”,做到“六公开”。
第二十四条 章程中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,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。未尽事宜,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八章 其他
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:执行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文件规定。
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、贷、助、补、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、“绿色通道”、奖助学金、学费减免、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。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,按照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等5部门《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鲁财科教〔2020〕15号)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。
(5)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,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。
为了保证济南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,《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,制定本章程。
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,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,具体比例由各省(市)招生主管部门确定。
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:各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。
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。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《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》(鲁政办字〔2018〕98号)相关规定执行。
第三章 组织机构
第七条 办学层次:专科
第二十二条 学生毕业,学校颁发济南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,并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、备案。毕业后由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《就业报到证》,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待遇。
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号 邮政编码:
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济南职业学院负责解释。
第六章 收费、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
(8)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、录取规则按照《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》执行。
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。
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。对以济南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,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。
第十一条 济南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、学校招生简章、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。
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,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。
第一章 总则
(6)学校所有专业对夏季高考考生的选考科目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。
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: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。
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
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
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
(3)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省份的考生,遵循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”的录取原则。
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相关部门、新闻媒体、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通信地址:
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,实行学校负责、招办监督体制,按考生德、智、体三方面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录取。
第五章 录取规则
(4)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省份的考生,遵循“志愿优先、从高分到低分录取”的录取原则。
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,具体负责济南职业学院招生工作。
(2)学校录取时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(类)录取政策。
第二章 学校概况
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,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。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,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凡发现弄虚作假者,即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第五条 学校地址:
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 邮政编码:
彩石校区: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号
第六条 办学类型: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
文章来源:《济南职业学院学报》 网址: http://www.jnzyxyxb.cn/zonghexinwen/2022/0531/984.html